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0:03:27   来源:华体会导航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与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等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监督检查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检查方式来进行。市场监管总局抽取北京市辖区内40家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涉及8家国内认证机构,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8种自愿性认证类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随机抽取监管人员,对有关获证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认证从业机构能够认真落实《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获证组织能够按照所建立的有关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有效促进企业管理上的水准的提升。检查基本情况及结果详见附件。

  审核计划、审核报告等文件遗漏认证人员信息,未能严格按照审核计划确定时间开展审核,证后监督不及时;获证企业已搬离注册地址未及时变更证书;企业已暂停营业,认证证书状态未及时变更。部分认证机构存在审核内容与获证组织真实的情况不符,认证证书标注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不能严格按照获得认证的管理体系运行,内部审核不规范;没办法提供认证合同、审核计划等认证有关的资料;企业的核心业务程序,未形成文件化信息;注册地址、名称等情况出现变化未及时联系认证机构做好证书变更。

  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北京市内认证机构,由机构所在地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外地认证机构,由市局移交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进一步加强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督促落实。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认证机构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获证组织,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指导获证组织整改,并加强对获证组织的证后监督,保持认证的有效性;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快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案件的查办进度,并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开。

  请各区局于12月8日前将本次监督检查问题处理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证处。

  检查未发现问题。该企业为军需产品检验机构,取得CMA及CNAS资质,原属部队机构,现为央企下级公司。获证组织按照CMA及CNAS要求建立了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与ISO9000结合运行。

  检查现场,获证组织仅提供了证书复印件、2022年文审报告,审核计划等,未见其他认证审核材料。

  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认证机构到我局接受调查。通过核查认证机构提交的审核档案,认证过程符合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1.未能提供2022年度的审核、评价计划、报告。2.实际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配楼,认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国家卫星气象中心615-617、619室(该地址同注册地址)。3.2021年9月14时监督审核报告中覆盖的人数是22人,该单位当时实际人数为16人 。

  组织获证范围内实际人数与上报信息中组织人数不相符,组织获证范围内实际50人,上报信息中组织人数65人。

  未按自身的规定频次实施了内审和管评,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文件4.2有相关规定;内审的记录文件,2022年9月5日开展了内审,2023年度内审没有开展。

  1.认证机构自2022年1月以后没有认证审核相关记录,2023年变更证书只有网上记录,获证单位未提供证书变更审核材料,只有机构下达的证书暂停和撤销的通知。

  1.内部审核不规范。内审会议签到表打印日期为“2023-04-26、2023-04-26”,手写日期为“2022-12-12、2022-12-13”。

  2.对产品型号、技术合同的评审作为企业的核心业务程序,未形成文件化信息。

  该获证组织实际经营场所为住宅,无合法办公场所。机构已对证书暂停,要求企业整改。

  该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将实际经营地由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8号院1号楼1-1205迁至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南官房胡同59号。

  北京崇消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中鸿认证(江苏)有限公司给出具的中国职业健康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22S0000108R0S)及相关材料,建议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