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东师最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13 18:33:57   来源:华体会导航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我校在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4月7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来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4年5月31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4年5月31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

  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我校根据《吉林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

  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按照实际申报相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注: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如遇院系专业调整,则以学校真实的情况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组织的2024年高考报名。

  2.考生须为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80人,招生专业为教育学类、心理学、政治学类、法学、经济学类、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计算机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字媒体技术。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公布为准。

  2024年4月8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填报志愿”栏选择报名类型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填写完毕后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再扫描(或照相)上传。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否则责任自负。

  2024年5月20日前,各省(区、市)省级招生完成考生门槛审核;2024年5月31日前,我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我校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各级审核通过和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我校资格审核合格考生。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必须在生源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一定要符合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填报专业及选考科目一定要符合我校要求(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公布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建议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未按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1)对于高考志愿符合标准要求、高考体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的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根据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高考志愿填报不符合标准要求、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档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所报专业志愿不足以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于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资格造假或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4.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5.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