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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以检察之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2-08 09:32:04
来源:华体会导航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有效举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有效举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依法保障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为充分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充分的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积极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将检察履职充分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动实践之中。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贯彻“专业、协同、能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打破部门壁垒,由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4名员额检察官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统一集中办理。2023年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件3人,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综合履职,引导商标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相关主体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推动通过多元化责任追究方式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聚焦打击整治销假销劣类违法犯罪,形成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效应,依法平等保护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注重理念指引,精准立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主旨,以企业合规改革全面审查工作为重点,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着力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水平。2023年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找准开展企业合规切入点,深入涉案企业组织前期实地调研,积极稳妥启动企业合规工作,多措并举支持第三方机制运行,能动发挥主导作用,深化企业合规整改实效,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拯救“带病企业”司法康复作用,为企业健康发展注入法治血液。

      针对经济犯罪案件总量大、类型多样、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定期组织专业学习研判,对有关规定法律、政策、规定、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学习,全面掌握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充分运用重特大案件情况通报会、联席协商会、专项联络等机制,统一司法共识形成依法严厉打击之势,有效推进重大经济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2023年在办理1起贩卖毒品罪案件过程中,针对发现的洗钱犯罪行为线索,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追加嫌疑犯涉嫌洗钱罪罪名,并获得法院依法判决。

      下一步,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主责主业,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惩处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行为,充分保护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